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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禍是每人都會遇到的問題,今天來說說「未注意車前狀況」這種情形。

 

11021日是大雄第一天上班,早上約7點左右從家裡騎車出發,從巷子右轉出來後,約100公尺處的十字路口準備右轉時,突然跌倒了,當場被壓在機車下方且血流不止,阿福在旁邊看到,幫忙把大雄拉到附近騎樓,且立即阻止一台大貨車繼續往前開並趕緊報警。阿福跟警察說:他有看到車禍經過,大貨車原本是開在機車後方,載著冰箱的這台大卡車,在轉彎時碰到機車的。事後大雄跑去找黑皮律師,想主張會發生車禍都是大卡車的錯! 大雄跟律師說:他沒有看到大卡車,也記不起來為何會發生車禍,但感覺有東西碰到機車,然後他就跌倒了。且從警察給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,當時駕駛大卡車的人是技安,技安這個人很壞,他從後面撞到我後,還一直開!到現在一句道歉也沒有。我要告技安黑皮律師看了一下資料,他跟大雄說,我們可以主張技安有「未注意車前狀況」。

 

若這起車禍是技安的錯,請問技安錯在哪呢黑皮律師說技安有「未注意車前狀況」,是什麼意思呢?

 

 

「未注意車前狀況」聽起來很籠統,但大概注意一下兩個點,

1 駕駛者「有看到」,以及「經驗上」可以知道眼前這個狀況須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,若不注意不採取將會發生碰撞,

2 且駕駛當時可以採取避免碰撞的行為,但該駕駛依然我行我素不管別人時,則該駕駛有「未注意車前狀況」的過失。

 

  1. 所以,若技安領有大卡車駕駛執照多年,或是常開這條馬路,應該會知道大卡車轉彎時會有一個「車輛內輪差死角」、「轉彎幅度」的狀況(可以看下面圖1的紅色處),這時候,我們就可以說技安「未注意車前狀況」是發生車禍的原因。

 

  1. 只是技安可能會反擊大雄,說:
  • (1) 是大雄突然闖出來,我根本沒看到大雄! 看到也來不及了!

這時候實務上通常會看大卡車行車紀錄器,看畫面中有無出現大雄,或者調取路口監視器,由機車與大卡車的相對位置,評斷技安的視線中有無看到大雄。

貼心小提醒:在實務上,若駕駛者稱:「撞到才知道」、「未看到對方」等等,這些話反而是顯示該駕駛者確實有「未注意車前狀況」之證據歐。

 

  • (2) 大雄位置是視線死角,我根本沒看到!

因為駕駛人就車前一切動態應予注意,「注意車前狀況」的注意義務範圍,原本就涵蓋車前,以及加上因為駕駛行為的動態發展,而產生在車輛周邊的具體事件,駕駛者因為上面事件而須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在內(註解:具體狀況還是要個案判斷,駕駛可以看到的視線範圍和時速有關)

也就是技安除了看紅綠燈外,還要左右看一下,兼顧車頭前方及左右部位(看下圖2),注意前方、左右有無人車經過,且縱使因為視覺死角問題,讓大雄短暫消失在技安眼前視線範圍,因大雄也是行進中,依然會再出現,所以技安看到大雄在車旁,也打右轉燈了,就是要減速慢行。

 

  • (3)  是大雄突然闖出來,看到時也已經來不及了!

至於技安說,看到也來不及了! 這點應該很多人也會這樣反駁吧!但有道理嗎?

A. 實務上,會著重駕駛人的反應及煞停時間是否足夠,若車前視野良好, 也無障礙物阻擋視線時,發現汽機車在身旁靠很近、或行人違規穿越道路時卻未煞車、或加速繞過汽機車()、或注意力未集中致未發現行人、或發現危險時已經太晚而自行錯失安全煞停時機而發生車禍,則屬駕駛人自己的過失,還是屬「未注意車前狀況」。

B. 除非,技安可以證明,假設大雄是在81002秒出現,但不到一秒時間就撞上了,此時大的雄出現就是屬於突發狀況,技安發現大雄時反應不過來,或是技安看到大雄馬上踩剎車,還是會撞上,這種「猝不及防」的狀況下(一般人之反應煞停時間小於 1.6 秒),已經超出人類的應變本能。此時技安就沒有「未注意車前狀況」之過失。

 

很多經驗上,若技安有看到大雄,且大雄也有打右轉燈,此時我們就可以說:技安應該可以認識到,若他跟大雄一起右轉時,要注意內輪差死角以及視線死角,不是讓大雄先過,不然就是要減速保持安全距離,但技安沒有採取上面這些措施,還是繼續右轉彎,發生意外了,這時候,技安就是犯了「未注意車前狀況」的過失。

 

補充:

未注意車前狀況,其實在實務上很常見,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相關法規,車輛行駛於道路上之運行方式,有起駛、直行、穿越、轉向、變換車道、 超車、停車、倒車等八大類型,都要注意車前狀況。若是白天,車前狀況最容易發生在轉向、變換車道、或者偏行時,都要注意安全距離和視線死角,不變法門就是慢,不要急。

若是晚上,記得開頭燈。不管白天晚上還是下雨,行經路口記得減速慢行。

若真發生車禍時,簡單判斷法是先試著確定「車前範圍」、「反應時間」,用以確認駕駛人於行進中能看見車前情況且有充足時間做出反應,其經驗上也可以做出反應時,便應負有「應注意、能注意、未注意」的過失責任。

 

最後,請問大家,若阿福阻止技安繼續開,但技安颼颼颼地開了三個紅綠燈口才停,會不會有肇事逃逸問題呢? 這個我們下次討論~

 


 

圖      內輪差與視線死角

201311-05.jpg

 

  • 出處:https://www.roadsafety.taipei/News_Content.aspx?n=C7EC50521EFE71C9&s=FEA08B4D598DCA04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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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心惠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